「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 」(路12:10) 按思高聖經的註釋:「褻瀆或干犯聖神的罪,不得赦的原故,不是因為赦罪的權柄受到限制,而是因為犯此罪的人,立意閉眼不看真理,缺少了得赦必具的痛悔條件。」 事實上,耶穌的降生,已把人類帶入天主的生命裡面。換句話說,人類已成了天國子民。唯一要保持這天主的生命的方法,便是力行仁愛。 『褻瀆聖神』的罪過,便是刻意違背良心,去作違背天主誡命的事情。 今天,不少人有這個錯覺,認為合法便算是合理,例如墮胎、同性婚姻等。 事實上,死亡文化已充塞了這個所謂『前進』的世界。當人們談及天堂、地獄時,有些人只看作天方夜譚而已。 人們忘記了還有靈魂這回事。 「你們不要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 瑪10:28) 「『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你紀念我!』 耶穌給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 』」 (路23:42,43) 梁達材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