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這寡婦由自己不足中,把所有的一切,全部的生活費,都投上了。』」(谷12:44) 以色列人所交的殿稅用作維持聖殿敬禮的經費。什一之物則用作維持司祭、肋未人及一切服務於聖殿人員的生活費。 據史家若瑟夫所載:耶穌時代,無論居於聖地或散居他方的滿了二十歲的猶太男子(婦女僕婢除外),均應每年繳納半個「斯搭特」(約合七角美金)的殿稅。 馬爾谷福音所記載,那位窮寡婦所獻出的兩個小錢,約值美金五釐。 按若瑟夫的注釋,那位窮寡婦是沒有義務去交殿稅的。而她所捐出的兩個小錢,竟是她唯一的財產! 耶穌欣賞這位婦人的大方。「你們的財寶在那裡,你們的心必在那裡!」這位婦人的心放在聖殿那裡! 這位婦人身體力行了耶穌的話:「不要為你們的生命憂慮吃什麼,或喝什麼;也不要為你們的身體穿什麼。難道生命不是貴於食物,身體不是貴於衣服嗎?‥‥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6:25-34) 主,請增加我們對你信賴的心! 梁達材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