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路15:21)
這蕩子本來還要說:「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路15:18),但當「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路15:20)故他沒有空間說下去。
因此,就算他有機會說下去,他的父親當然不會照單全收。因為他的父親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路15:24)
『亡羊的比喻』是最好的對証:
「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 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路15:4-7)

父親安慰他的長子說:「孩子! 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路15:31)

天主善待回頭的罪人,當然也喜愛無需悔改的義人。天主是慈悲的,也是公義的。

梁達材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