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週一) 若8:1-11 (其他經文──達13:1-9, 15-17, 19-30, 33-62 詠23)
耶穌上了橄欖山。第二天清晨他又來到聖殿,民眾都來到他跟前,他便坐下教導他們。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一個犯姦淫時被逮捕的婦人,讓她站在中間,然後對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正在犯姦淫時被逮捕;這樣的婦人梅瑟在法律上命令我們用石頭砸死;你有何高見?」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抓到把柄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們不斷追問耶穌,他便站起身,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就先向她投石罷!」他又彎下身,在地上寫字。他們聽了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逐個靜悄悄地離去,只留下耶穌和站在那裡的婦人。耶穌站起來對她說:「婦人!他們在那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沒有。」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默 想──Ø 我們今天不會和猶太人一樣靜悄悄地離去了,反而會拿起石頭,向她投石。為什麼?因為她才是有罪的人,我們沒有罪啊!
Ø 為什麼我們會認為自己無罪?因為現在是一個虛擬的世界,我們在網上做的事,並不是真的,是虛擬的,所以我們有資格譴責阿嬌和陳冠希。
Ø 有很多譴責者其實就是下載者,我們覺得自己沒有罪,下載無罪,傳閱者無罪;攝影者、被攝者和上載者才有罪。
Ø 若教會真能代表耶穌,那很應該站出來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罪,就先譴責他們吧!
Ø 要懺悔的人,首先應該是我們。這個社會是我們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