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你的天主上主。』这是最大的、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和它相似: 你应当爱人如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玛22:37-39) 人的躯体,虽然有一天,需要「尘归尘、土归土」,但借着基督的复活,他的灵魂要回到圣父的怀中,因为我们每人都是按天主圣三的肖像而受造。 人生命的本质便是「爱」,只有在「爱」中,人才能感受到他生活上的「安宁」。然而这「安宁」,绝不来自外界,而是来自与天主的亲密关系。 耶稣在世的生命,不是到处都受到欢迎,但祂无时或息都是「良善心谦」的,因为衪在任何时刻都与父保持密切的关系。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在选择门徒前,或在接受苦难前,祂远离群众,单独与天父对话。 当我们与天主的关系是密切的话,我们自然与近人的关系不能不密切的,因为我们的心已是属于主的。同时,当我们习惯无条件地关注别人、懂得在别人身上看出基督的临在,而爱护他们的时候,我们与天主的关系亦随而增强。 梁达材神父 读经背景 读经一 出谷纪 22 : 20 - 26 背景: 天主在选民接受盟约关系之前,嘱咐梅瑟把一切话传达给人民。 注释: 仁慈的上主对那些被大家忽略了,无人照顾的可怜人的特别关心,要求选民善待那些被遗弃在社会边缘上受苦的人。 读经二 圣保禄宗徒致得撒洛尼人前书 1 : 5 - 10 背景: 得撒洛尼的信友大半是外邦人。他们受到逼害却仍保持信仰。 注释: 得撒洛尼信友接受了基督的真道,不但革除在归化前的恶习,更在磨难中坚守信仰,于是成了希腊各地信友的模范。 福音 圣玛窦福音 22 : 34 - 40 背景: 当时经师把梅瑟的法律详加分析为六百一十三条,又把这些诫命分为轻,重,大,小,最大和最小的,但却没有规定以什么标准来划分,以致常常为此争论不休。 注释: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上爱天主,下爱众人两条诫命。爱天主与爱人相辅相承,不可偏废。 Kitty陈玉芙撰 参考: 信仰旅程(思高圣经学会) 梵蒂冈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