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憲章」

加拿大主教團(The Canadian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於十二月九日發表了對加拿大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Canada)有關同性婚姻判詞的意見。

(一) 加拿大主教團(簡稱CCCB) 歡迎法院肯定「自由平等憲章」(Charter of Right and Freedom) 授 予各宗教團體自由履行各自信仰的職務。換言之,各教會的司牧 (religious officials) 及崇拜地方(sacred places) 無須接納同性婚姻的申請。

(二) 天主教會繼續見證由一男一女而結合的婚姻聖事(The Sacrament of Marriage)

(三) 天主教會繼續肯定婚姻是男女相愛結合、生育教養子女、互托終生的社會性行為。它的目的是為 公益而非為私人的利益。

(四) 國會將討論有關婚姻的法律問題。我們希望每一位議員能各按良心去討論及投票。

(五) 加拿大主教團樂意投入加拿大婚姻法的討論,也期望每位市民積極向代表你們的下議院及上議院議員表達你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