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曾說過:『倘若你的手,或你的腳使你跌到,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為 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雙手雙腳,而被投入火中更好』(瑪18:8) 誘惑本身並不是罪過,問題是我們是否順從。 離開犯罪的機會,是勇者行為。若人過份自信,便容易陷入罪惡邊緣。 假若我們能專注於承行天主的聖意,能不斷為別人而生活,誘惑自然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