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郎从他们中被劫去时,那时他们就要禁食了。」(玛9:15)

据思高圣经的注释:「按犹太人婚宴的习惯,为期共八天;在此八天内若遇到禁食的日子,也不用禁食。耶稣在世是与新娘(教会) 结婚的时期,因此自比为新郎,宗徒则为伴郎。 」有关禁食的意义:「所谓禁食,在圣经上是一种自谦自卑的表示,也就是在天主面前『低头』的意思。它是对部份或全部的食物及饮料的禁绝。本来是公开的、全体的及有周期性的禁食,在梅瑟的法律上只有一天,就是每年七月初十的『赎罪节』那天。自充军之后,才有每年四、五、七、十月的一天的禁食,以纪念圣殿的破坏。法利塞人每周禁食两次(星期一和星期四),若翰的门徒也屡次禁食,初期教会也是如此。 」(思高圣经辞典2075)

耶稣说过:「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 (玛5:17)爱德便是法律的最高准则。所以,耶稣自己不怕冒犯法利塞人定的规矩,与税吏一起共进晚餐,用手触摸麻疯病人等。

今天我们要严守斋期,因为当今社会,物质主义当头,完全忘记了天主的临在。唯有斋戒,才可以帮助我们生活得更纯朴、更圣洁。因此指出,「当新郎从他们中被劫去时,那时他们就要禁食了。 」

梁达材神父 (原文见2012年7月份上海光启『日用神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