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給他帶來一個又聾又啞的人,求他給他覆手。」( 谷7:32) 據『思高聖經辭典』有關按手禮(覆手)的解釋: 在舊約中,「按手在…頭上」首先象徵「傳授」, 或是將祝福傳授給子孫和屬下, 或是將權柄傳授給被選者, 或是給他人傳授一種特別的能力, 或是象徵將罪過傳授給贖罪節的代罪公山羊。 其次,在刑法中,「按手在他人頭上」表示為他人的過犯作證。 最後,在祭祀的禮儀中,「按手在…頭上」, 或是為使祭牲蒙受悅納, 或是為表示所獻上的,是按手者的獻儀。 但若是為全會眾的贖罪祭,則由會眾的長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 在新約中,耶穌也用舊約的按手禮來施行祝福, 但他多次用按手禮來施行奇蹟,治愈病人。(參閱no.1201) 今次,耶穌沒有這樣做,而是「領他離開群眾,來到一邊,把手指放進他的耳朵裏,並用唾沫,抹他的舌頭, 然後望天嘆息,向他說:『厄法達』就是說:『開了罷!』(谷7:33-34) 『思高聖經』有這樣的解釋:「耶穌向聾啞人所作的動作,本無治療的能力,僅是感發信德的象徵行為,使用一種外在的記號,表示內在的效驗。──今在付洗時,以唾沫抹耳的儀式,表示給神魂聾啞的人,開啟他神魂的官能,為聽受信德的訓誨。」(p.1569) 既然耶穌領這聾啞人離開群眾,很可能耶穌特別醫治他心靈的聾啞,而同時保護了他的名聲。雖然這一次耶穌沒有說:「你的信德救了你!」但我們可以肯定,假若這人缺乏信德,耶穌也無能為力。 梁達材神父